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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
来源:网络整理 时间:2024-05-17

为保证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安全稳定运行,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,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。

1.使用电子阅览室电脑座位或自习座位,均通过“学习通”座位预约功能事先预约座位,每日17:30开始可预约第二天座位。入馆时扫码签到,对号入座,离馆时扫码签退释放座位。

2.使用电子阅览室计算机,实行实名登录网络、免费使用流量制度。对号入座,用本人账户登陆计算机上网(账户为本人学校上网账号),离开时请注销客户端。

3.文明上网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校纪校规,严禁浏览色情、反动等不良网站,严禁利用互联网传播谣言及不当言论,违者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。

4.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,保持自习室安静,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,严禁大声喧哗、朗读、高声交谈、争吵打闹及制造其他噪音。

5.维护室内环境整洁,严禁在馆内吃饭、吃零食、乱丢垃圾。保持阅览桌的整洁、有序,避免杂乱无章。

6.爱护公共设施,严禁在墙壁、门窗、桌椅等公共物品上涂抹刻画,严禁随意搬动桌椅。

7.严禁在自习室内吸烟或点燃明火,严禁使用接线板、大功率电器,严禁充电、插电使用充电宝、暖手宝、电热器等,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
8.禁止占座,离馆带走个人所有物品,禁止存放物品。

9.保管好个人物品,凡因个人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,由本人负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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